关于评选网络好新闻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1-25 03:55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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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县委宣传部

关于评选2013年度宣传眉山网络好新闻的

通  知

 

各位通讯员:

根据县委宣传部《关于印发<对外新闻宣传稿酬发放办法(修订稿)>的通知》(眉山委宣发〔2013〕25号)文件精神,县委宣传部将启动2013年度宣传网络好新闻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1.评选要求:作品内容必须是宣传眉山,而且是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、营造好氛围,并具有一定影响力。所有参选作品发表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,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。

2.评选范围:新华网、人民网、中新网等国家级、市级网络媒体,凤凰网、新浪、网易、搜狐等商业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、评论文章、视频短片。每位作者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10篇。

3.评选方式:本次最终评选作品15篇,将由县委宣传部新闻邀请从事新闻工作的编辑、记者等组成评委小组,对所有作品进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评审。

4. 凡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xx日报》、xx电视台发表的文章或视频,被其他网站转载的将不纳入本次评选。

5. 报送时间和方式:所有作品必须在2014年1月31日前报送到指定的邮箱。报送邮箱:xxxx@qq.com。联系人:xxx,联系电话:xxxx。报送格式附后。

 

 

 

眉山县委宣传部

2013年10月21日

 

附件:2013年度宣传网络好新闻评选作品报送格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2013年度宣传眉山网络好新闻作品报送格式

 

2013年宣传网络好新闻评选目录

序 号

作  者

标  题

发表媒体

网站链接

联系方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章内容

1.标题:×××

正文: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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